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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试析曾国藩的《爱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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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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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人讨论太平军的失败原因,说到对手方面,多强调敌人残忍的阶级本性和中外反动势力卑鄙的勾结,而常常忽略了曾国藩及其湘军获胜的内在原因。

        事实上,曾国藩从咸丰三年(1853)起,另起炉灶,改革军制,在短期内将湘军连成劲旅,又在以后长期的残酷斗争中,屡败屡战,不仅未被打垮,反而愈战愈强,最终竟将烧及半个中国的太平天国烈焰扑灭,这在军事史上也是罕见的。

        曾氏编练湘军,确有许多超越前人之处,如以募兵制代替世兵制;对官兵的招募提出很高的政治和身体素质要求;用同乡、师生等四人情谊维系全军感情,以致在军营中提倡“死党”关系;特别着重平时的严格训练等等,这些都有助于湘军战斗力的迅速提高。但是,曾国藩练湘军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也是最不寻常之举是他从一开始就不遗余力地将政治宣传教育贯彻在平时的训练和作战之中,从而不仅将湘军训连成一支有一定政治目标的军事集团,也开创了近代史上在军队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的先河。

        与纪律颇为严明的初期太平军相比,清朝政府军纪败坏,卑怯无能,丧失人心,在战场上连连失败。面对这很难挽回的败局,曾国藩忧心如焚,且深以为耻,他认为绿营的腐败气息已“深入膏肓,牢不可破,”(《曾文正公书札》第4卷)因此,非重练新军不可。他愤而声称:“国藩署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同上)他深知军民关系维系着战争的胜负,在编练湘军之始就特别注重军纪教育,并且身体力行,当作头等大事。在练兵时,“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较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但令其无扰百姓。”(《曾文正公书札》第2卷)除了反复训将外,曾氏还十分注重宣传教育的效果,考虑到受教育者多是没有什么文化知识的乡勇,便子传了一种用于军队宣传教育的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歌谣。如《保守平安歌三首》、《水师得胜歌》、《陆军得胜歌》、《解散歌》和《爱民歌》等。他在《水师得胜歌》的序中说:“制为《水师得胜歌》,令士卒歌诵。口相习以熟,冀娴其大略”。用浅近歌谣的形势教育官兵,传授军事知识,灌输纪律教育,这应该说是曾国藩的一个发明。

        在曾氏所创作的诸歌谣中,以《爱民歌》最具特点。《爱民歌》作于咸丰八年。是年十月,陈玉成、李秀成联军在安徽三河正全歼李旭宾部湘军精锐六千人,傻李旭宾、曾国华。曾国藩在惊痛之余,加紧操练兵勇。为了进一步约束军纪,减少地方上对官军骚扰的憎恶,他在江西建昌湘军大营作了这首旨在缓解军民关系的著名的《爱民歌》。“令军中习诵之。”(《曾国藩年谱》咸丰八年十一月)

        歌的一开始就指出了“爱民”的主题,明白如话“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这里的“行军”当指一切军事行动。虽是平平道来,但声势不凡,气振聋发聩之效。接下来马上便将百姓的怨恨引向对手,硬抬出所谓“官兵”的正统身份,先求政治上的主动:“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作主。”无疑宣传手法相当巧妙。一下是详细的规定,共分成三大部分:“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莫派民夫来挖壕,莫到民家去打馆。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从取门板、拆民房、踩禾苗、抓民夫去挖战壕等一口气列出十条不许,净是些军队平时作为,而被百姓憎厌之事,从中可见,曾氏不仅熟悉军队,也比较了解农村,了解中国社会。"

        “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账房。莫进程是占铺店,莫向乡间借村庄。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部。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进一步指出了从军借屋、白吃白拿到掳民夫、抢家畜等种种扰民害民情形的不是,但与前一段一样,全用“莫”要的句式来劝诫,理虽正而言婉转,使受教育者容易入耳。特别是莫掳民夫的几句,站在被害者家人的立场,说小民的话,直如一乡间父老对其子弟絮絮而诉,确能打动一些出身于贫苦之家且天良未泯的人。“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邀些地痞作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可怜百姓打出血,吃了大亏不敢说,生怕老将不自在,还要出钱去赔罪。要得百姓稍安静,先要兵勇听号令。陆军不许乱出营,水军不许岸上行。”这里生动描述的害民场景,已不是“贼匪”而是“官军”所为了。其实曾氏对当时的真实情况是了解的。而且愤慨中交织着恐惧,他在给人的信中说:“练勇之举亦非有他,只以官兵在乡间不无骚扰,而去岁潮勇有*淫掳掠之事,民间倡为谣言,反谓兵勇不如贼匪安静。国藩痛恨斯言,恐人心一去不可挽回,誓欲练成一旅,秋毫无犯,以挽民心而塞民口。”(《曾文正公书札》第2卷)

        曾国藩生于乡间,常年行军,颇能知兵知民,他懂得只有尽量将兵勇约束在军营里才能减少对百姓的侵害,避免引起人民的仇视,也才能保持较高的士气,有效防止敌军的突袭,因此在这里他特别强调了号令要严明,不许兵勇随意出营。以下几句纪实劝诫,更是宣传,竭力诋毁“贼匪”,抬高“官兵”,不仅浅显明白,而且念来特别容易上口:“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官兵贼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抢,便同贼匪一条心。官兵与贼不分明,到处传出丑名声。百姓听得就心酸,上司听得皱眉尖。上次不肯发粮饷,百姓不肯卖米盐。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无一句“军法从事”之类的威胁,尽将丑话好说,注意到了教育效果。曾氏平时练兵也是如此,“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教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但令其无扰百姓。”“每次与诸弁兵讲说,至一时数刻之久,虽不敢云说法点顽石之头,亦诫欲苦口滴杜鹃之血。”“盖欲感动一二,冀其不扰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贼匪之耻,而稍变武弁漫无纪律之态”(以上均见《曾文正公书札》第2卷)歌的最后作一归结,既以自赞以联系感情,又鼓动起大家的荣誉:“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如今百姓更穷困,愿我军士听教训。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概括了军民关系的实质,“军士与民如一家”这一名言,对后世影响甚广。末句的“三和”即是胜利的保证,点出全篇主旨,即“爱民”的目的所在。全歌十八句,如行云流水,浅近易懂,琅琅上口,深入浅出。

       当然,在历史上,包括湘军与太平军对峙的时代,“官兵”不仅不可能做多“军士与民如一家”。往往还常以害民苦民为其擅长。“贼如梳,官如篦,”从来不绝史书。然而,曾氏却将儒家的“仁爱”学说创造性地运用于军队教育和政治宣传之中,这实在是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有趣的是,毛泽东,蒋介石等后来的巨人,在各自早年军事、政治活动中,不约而同地对曾国藩极力推崇。)别的姑且不论,仅从运用通俗的歌谣形势进行政治教育工作这一点来说,曾国藩的《爱民歌》在中国文化史上,也是应有一席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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