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见证,我在今天给《江西文明网》发了封信函,全文如下,立此存照:
尊敬的《江西文明网》的主管先生:
我是《纪念据公》原文的作者曾广溯,我在2008-02-01 10:11:55在《曾氏宗亲论坛》和于2008-01-09 13:31在我的新浪博客《承先斋》中先后发表此文。最近偶然在贵网《历史名人》栏目中发现你们在2008-09-04 16:10 发布的
《曾据:西汉曾氏南迁之祖》
一文中,全部一字不漏地引用我的这篇文稿。但是十分遗憾的是,你们没有注明该文的出处和作者,你们这样的做法可能有点欠妥吧?贵网身为省级网页,这点起码的引用文章的常识应该比我更明白。贵网是江西全省精神文明的示范窗口,相信你们知道该如何处理此事。根据贵网《江西文明网版权声明》第1,2条的,希望你们认真执行你们的承诺。
为了我们的网络建设共同发展,起到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如果贵网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曾氏宗亲网》联系。
此致
《纪念据公》作者 曾广溯
2009年4月18日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