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娃酒店摘花被吓哭 母亲论理遭老总率人打死

12楼
酒店老总率众打死人据称有钱就可以摆平

一个天真的孩子,玩耍时摘了一酒店里的塑料花,被酒店地里的职员大声喝斥,吓哭了,孩子的母亲找店员说理,最后因为语言升级,两人打了起来,职员不是孩子母亲的对手,可能是吃了点亏,职员把此事告诉了酒店老总,当职员再次遇上孩子的母亲,于是老总率领几个职员一起殴打孩子的母亲,把孩子的母亲打死了,据目击者称,当时酒店老总等人十分嚣张“大不了花200万元买条人命嘛。”

因为有钱,就可以买命,因为有钱即使打死了人,也可以用钱来摆平,不知道这老总是不是法盲!是够嚣张了,漠视别人的生命,也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你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你的生命也就不够安全了。

平时里经常会遇上吵架的事,只要大家相互体谅一下,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首先孩子摘花,他还只是一个三岁的孩子,职员对这么小的孩子,用得着那么大声吗,把孩子吓哭了,职员没有素质更没有爱心。孩子的母亲也是爱子心切,可能语言也是过于激烈了。

再说酒店的老总,对于这样的事,不但不责怪职员,相反地成为职员的腰杆,因为有钱对于像这样的孩子和母亲,根本就会不屑一顾,即使打死了,赔些钱了事,有钱就可以买别人的性命!确实是不折不扣的法盲,有钱就可以与所欲为!

都说孩子是未来的希望,看来都只是停留书本上,因为酒店的人,没有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被吓哭了,换成酒店老总你的孩子,你会怎么样呢,孩子目睹了这一切,会不会留下阴影,会不会留下仇恨的种子,很多人都不去考虑,只是考虑自身的利益,人不能这么自私,在对于小孩摘花的事上,只是他们心里没有孩子,有的只是膨胀的私欲比如权势和金钱。

酒店老总也许很有钱,财大气粗。有钱人的心理,就是有钱什么都可以做,那怕是买别人的性命,如果这样,比你酒店老总有钱的还多的是呢,是不是也可以花钱买你老总的性命呢,如果有钱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要法律做什么,那么要法制的社会做什么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遵守法纪,社会就乱套,社会混乱了,无论是有钱还是穷人,安全都不会有保障的。

法律就是法律,不是你有钱,法律就会高看你一等,有钱一样遵纪守法,有钱人漠视法律,把钱当成了一切,有钱人可以随意枉杀无辜,嚣张的气势也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我们还是法制的社会,枉杀无辜或是随意施暴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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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老总。那么一点小事也要花两百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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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张思思)3岁的儿子在一家酒店大堂里摘了一朵花被服务员撵出吓哭,妻子论理被该酒店老总率人打死有了最新进展,昨日,该酒店老总的夫人一行5人,主动找到死者田家芳的家属曾栋海协商,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酒店老板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现金28.5万元。今日,田家芳的遗体将被火化,曾栋海说,他会把妻子的骨灰带回成都老家。
“商报报道后,酒店就来了三个人。”昨日下午两点多曾栋海告诉记者,前天下午3点多,酒店负责人就主动找到他们,要求协商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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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金额定在28万,一次性付清。”酒店的聂主管说。

昨日下午三点半,双方约定在雾都宾馆茶楼面谈。三点四十左右,该酒店老总的夫人一行5人来到了约定地点。

“他们这次态度还很好,和我们的沟通也主动多了。”曾栋海说。双方协商了大约3个小时,在晚上六点十分左右,达成了最终协议:酒店方面赔偿死者家属28.5万元,一次性付清,同时承担田家芳事发当天的所有医药费共计9000多元。而田家芳被送往殡仪馆后的费用及以后的丧葬费则全部由死者家属承担。

随后,双方回到当初受理此案的龙头寺火车站站前派出所签署了赔偿协议,酒店方面当即将28.5万元现金交给了死者家属。

 
   

 

“人也没了,两个孩子还要上学。我也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最好的办法。”曾栋海眼神有些失落。他说,今天将去一碗水殡仪馆将妻子的遗体火化,她已躺在冰棺里8天了。

“问小高露(3岁孩子)愿不愿意回成都老家,他总低着头不说话。”孩子的舅舅田家强说,他们决定将姐姐的遗体火化后,带回成都老家安葬。

“我不告了,告了又能怎样呢?”傍晚7点多,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曾栋海站在人潮汹涌的火车站售票处门口,点了一支烟猛吸了一口。他说,妻子遗体火化后,他将带着两个孩子和妻子的骨灰回成都金堂县赵镇,可能以后都不会来重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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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阔天空,至理名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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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伤心了[EM02][EM02][EM02][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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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下面引用由[U]曾令铸[/U]发表的内容:[/B]

收左钱再找人干掉打人者[/QUOTE]
哈哈,对,血债血还,一命还一命[EM01]还牛就灭他全家[EM08][EM08][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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