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专栏
返回
登录/注册
故里曾氏宗亲会成立
12楼
曾凡雨 于 2007-07-25 12:23:52
[TABLE][TR][TD][B]下面引用由[U]曾也魯[/U]发表的内容:[/B]
我的夢幻泡影
會 長:曾祥符
理事長:曾昭玉
監事長:笑牙嬸嬸
國有國法 族有族規 會有會規
曾 氏 宗 親 總 會 (籌)
曾氏宗親總...[SIZE=3]獎 勵
[/SIZE]第六十一條:―凡曾氏宗親捐助二百元以上者,可免繳基金及會費,并根據所捐數目多少而分别獎勵
之:
(1) 捐助一萬元以上者爲永遠名譽會長由本會贈送本人二十四寸大相一幅另 在本會懸掛八寸瓷相及
題名以留紀念。
(2) 捐助二千元以上者爲永遠名譽會長由本會贈送本人十八寸大相另在本會懸挂六寸瓷相及題名以
留紀念。
(3) 捐助一千元以上者爲永遠名譽顧問由本會贈送本人六寸瓷相在本會懸挂及題名以留紀念。 (4) 捐助二百元以上者爲永遠會員及提名以留紀念。
第六十二條:―凡本會會員熱心愛護本會,同時爲本會服務有相當表現者,本會得給予獎賞 以資鼓勵。
第六十三條:―本會永遠名譽會長、永遠名譽顧問及永遠會員均享有同樣權利。
[SIZE=3][/SIZE]
[SIZE=3]印 信[/SIZE]
第六十四條:―理事會須將本鈐印妥爲保管,非經理事會議決許可不得擅用。
第六十五條:―所有文契須加蓋本會鈐印者,必須由會長、理事長簽署,并由副理事長及正副監事長五人
中一人附簽始爲有效。
第六十六條:―本會開出支票,付款票據,署立欠單及一切證劵等,須由正副理事長 一人簽署,並由財
務主任或總務主任附簽。
[SIZE=3][/SIZE]
[SIZE=3]帳 冊
[/SIZE]第六十七條:―理事會須將本會帳目及有關一切收支事項及資産負債情況作確實之簿記。
第六十八條:―本會帳冊須存會以備理監事會查閱。
第六十九條:―財務主任負責保管所有帳冊契據,經收會費捐款及本會一切收益。財務主任簽發收條即爲
交收憑證。存款如超過五佰元須存入理事會認可之本會銀行戶 口。倘有充裕積存,理事
會得酌商運用存款投資于穩固事業, 但須設置帳冊 將投資事業清楚登記。
第七十 條:― 理事會得指定何時何地及在何種情形之下始得將本會帳冊供會員查閱。除根 據本會章程
規定或理事會同意或經會員大會授權之外,任何人皆不得查閱本 會帳冊及卷宗。
第七十一條:― 理事會須依法例規定將本會收支事項提交會員大會省覽。
第七十二條:― 在會員大會舉行前七天,須將本會損益結算書及核妥財務報告書印就,連同 召開會員大
會通告一並寄發與會員。 第七十三條:― 本會核數師可根據法例聘定之。
第七十四條:― 理事會帳目核妥後經會員大會通過三個月後則作爲實數,如有錯誤須于此三個月内更正
之。
[SIZE=3]通 告 信[/SIZE]
第七十五條:― 本會將通告信照會員在本會登記之地址寄發,或派員送達。如用郵寄,付郵 後二十四小
時則視爲業已將通告信送達各會員。
第七十六條:― 本會通告將在中國若干間中文日報刊登,通告登出之日則視爲當天業已將通告發出與會
員。
[SIZE=3]保 障[/SIZE]
第七十七條:― 本會章程適合民政局條規定,設本會因會務措置不當招至損失,除非本會理 監事成員或
其他職員在執行職務時明知故犯致虧職守,否則保證不受牽累。 同時本會銀行存款、信
托或其他事業投資意外損失,任何理監事成員並無責 任。
[SIZE=3][/SIZE]
[SIZE=3]結 束[/SIZE]
第七十八條:―本會組織大綱第七條所述有關結束事宜將適用于本會組織章程。
具呈人姓名住址列後:
曾祥符 東宗宗子 中國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
曾廣蘇 南宗譜局局長 中國湖南省寧鄉縣油麻田。
曾憲梓 全國人大 中國香港沙田。
曾憲昇 南武山村代表 中國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南武山村。
曾昭玉 南武山村代表 中國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南武山村。
公元: 二○○七年七月廿八日 日
經辦律師簽署: X X X 律師行 律師
輯編輯人:
曾祥符 東宗宗子 中國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
曾廣蘇 南宗譜局局長 中國湖南省寧鄉縣油麻田。
曾憲梓 全國人大 中國香港沙田。
曾憲昇 南武山村代表 中國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南武山村。
曾昭玉 南武山村代表 中國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南武山村。
公元: 二○○七年七月廿八日 [/TD][/TR][/TABLE]
拜读了~~穿过了未来时空~~辛苦大大滴[IMGA=0,absMiddle]http://zengshi.net/bbs/images/UBBicon/em08.GIF[/IMGA]
回复
13楼
庆扬 于 2007-07-25 12:32:50
恭喜!
但我更关心,子由学长公开了内部斗争的历史和现状,不知结果如何?
回复
14楼
曾也魯 于 2007-07-25 13:10:33
[QUOTE][B]下面引用由[U]曾凡雨[/U]发表的内容:[/B]
下面引用由曾也魯发表的内容:
拜讀了~~穿過了未來時空~~辛苦大大滴 ...[/QUOTE]
沒有穿過了未來時空,辛苦大大滴是本論壇的曾昭演。
以上大綱章程行使達60年了(1949-2009),99%內容是香港旅港曾氏宗親會有限公司的,由昭演公打字,近7000字。
香港是法治之區,以上條例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註冊處存有底稿的,是法例需要這樣做的,任何都可查冊的。在香港註冊公司及社團全受法列保障的。
回觀曾氏自2004年至2007年7月25日,用上宗親兩字法團是沒有一間能在中國註冊的,沒有註冊的法團即非法團体,聚會即等於非法集會,以國法是不容的。
根據國法,9月份在嘉祥舉行的一些集會可能是非法的。這些是香港傳謀最佳的頭版材料。
回复
15楼
曾也魯 于 2007-07-25 13:22:25
[QUOTE][B]下面引用由[U]庆扬[/U]发表的内容:[/B]
恭喜!
但我更关心,子由学长公开了内部斗争的历史和现状,不知结果如何?[/QUOTE]
[B][U]庆扬[/U][/B]學長:
接通知代言,不要隨便用上子由二字,不能擺他上台的,請自我删掉吧!因他家有五人都上网的,可能身份各有不同。
他根本沒有說過公开了内部斗争的历史和现状呀![B][U]庆扬[/U][/B]學長慎言呀!要謹記什么稱文字獄呀!
回复
16楼
庆扬 于 2007-07-25 13:35:46
OH,MY GOD!那是也鲁所为的了,我真是张冠李戴拉.SORRY
回复
17楼
曾玲 于 2007-07-25 18:37:58
那是不是说以后我们曾氏的活动,可以说是合法的了!那就不必担心被抓了哦!呵呵
我知道现在如果是大型的活动,必须是经过一些部门同意的,要申请的.
回复
1
2
3
4
5
电脑版
Page created in 0.0156 seconds width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