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青铜器简论》摘录 《曾国青铜器简论》发表在考古2008年第1期,作者张昌平,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即便略去曾侯乙墓等出土的大宗战国时期青铜器不计,曾国青铜器属于西周和春秋阶段的仅礼器的数量就有30余批,近200件,这在周代诸侯国之中十分突出。本文拟从文化特征、青铜工业、区域文化等角度考查不同时期曾国的文化地位。 注释:考古和文献记载中的曾国可确定的有二:湖北之曾和山东之曾。本文中的指湖北之曾。我们认为传世的曾国青铜器都属于湖北之曾,因为山东之曾在青铜器的铭文中被称为“上曾”,而且传世品不断与新发现的湖北青铜器相对应。 如果对各批曾国青铜器进行宏观划分,则可将其归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文化属性有所不同。 所发现的两周之际和和春秋战国之际前后两个时期的曾国青铜器批次最多,等级最高,暗示这两个时期曾国相对繁荣。” (以上为该文摘录,包括注释。) 探讨:首先需要明确曾国的概念,历史各典籍并没有封过曾国的记录,湖北北部前后曾国只能作为族居国看待,不过这也是今人的概念,各历史典籍中均没有曾国概念。春秋国有三种情形:一是封国,包括周以前的夏和商代的封国,前封国后面朝代有的有再封如夏封杞国,周朝也另有大量新封国;二是族居国,就是聚族而居的人群,族居国也有规模很大的,包括与封国交错杂居的戎、狄、夷、蛮,如安徽的舒族国;三是规模很大的邑国,多是大国卿大夫的邑,这些邑自有国家机构,形同当时的诸侯国。只有封国才能称为诸侯国。见于左传中的120余国中一半多是封国,其中姬姓国占多数。湖北北部前后出现的曾都以曾称,都去掉缯或鄫的边旁迁徙到这里、因为国已不存在,迁到这里后自己都不认为自己还是国。两周之交的由中原迁到湖北的曾与姬姓小国杂居分布,似乎是周有意这样安排的,(缯有杀周幽王的前事,周怕其聚族再闹事)而且派有王族人员在那里监管统治;周灭商后对待商族人用的就是将其分散监管统治的办法。综合以上原因,在春秋中期随国附近有与姬有关的小型墓葬本不足为奇。如果周初这里封有姬姓曾侯国,那么到曾侯乙就该有500多年至少15代曾侯,而且强盛的曾国必定留下多时期多座大墓,而实际并没有,怎能说存在过长达500多年的姬姓曾国呢? 楚从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灭滑开始,几十年时间里陆续灭了北方的三十个小国,随国以城固守得以延续生存。古人云,灭即杀也,这一带也就成为了人口稀少的地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楚三次伐随,随以城固守,楚取随成(田方十里为成)而还。就是说这一带的姬姓小国已经被灭了,曾以及周监管统治曾的王族人员也一并在内被灭。从此开始了前曾以后曾的空档时期,这个时期延续了几十年至鲁襄公六年(公元前567年)山东莒人灭鄫国,一部分鄫国人逃亡到鲁国然后去邑为曾来到楚国,所以随国一带又出现了曾人,这就是后曾。 楚封后曾为曾侯,传有三代曾侯至曾侯乙。前曾和后曾都明显参与了铜业,发达且富裕,同时期的姬姓小国无能力与之相比。至今这里的姬姓小国还没有发现过青铜器的就有几个之多,南水北调工程的发掘也说明东周时期这里的姬姓小国还落后,青铜器不多,有的居住点或墓葬还没有青铜器。拥有青铜器的数量和品质是区分判断曾与姬姓小国的重要方法之一。从该文可知,后曾与留在山东的上曾有密切联系,很可能曾在湖北制造编钟后又给山东的曾制造了编钟然后送过去,只有山东的曾和湖北的曾才有成套成组的双音编钟,而且相同,不过山东的要少几组。曾需要编钟祭祀祖宗时用,曾的祖庙在山东,曾的宗器在湖北,两地都需要祭祀共同的祖宗。 个人之言,不能与人相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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